发明专利申请基本情况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对工艺流程、方法、材料、组分、产品或其结合提出的改进或创造。发明专利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要求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
所需材料: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实质审查请求书。
申请流程:提出申请→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实审费、公布印刷费等相关费用→初步审查→初审合格进入公布阶段→实质审查阶段→审查意见→授权或驳回→授权缴纳次年费→授权公告→获得专利权及证书。
审查周期:2-3年左右。
02办理依据
1、受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申请主体
第十七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第十八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的规定执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对违反本条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3、文件要求
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