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消防栓系统
民用建筑用水量室内消火栓一般20L/S,布置不小于4个。室内消防栓用水量:建筑高度大于50米10L/S超高层建筑30L/S。
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连成环状。当环状管网的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
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竖管应成环状,且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两个消防水栓的距离不应超过25米,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
逃生需认识的消防设备
1、烟感探测器:火灾时,烟感探测器感知到烟雾,就会产生信号送至火灾报警控制器。除了烟感探测器,常见的还有温感,燃气探测等;
2、声光警报:发生火灾时,会发出耀眼闪动灯光和尖锐警报声;
3、报警按钮:发生火灾时,按下此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会结合探测器信号,发出控制命令;
4、消防广播:发生火灾时,人们往往惊慌失措,消防广播会发出逃生提示;
5、喷淋头:发生火灾时,火焰温度达到68度时,喷淋头的液柱会爆开,水就会喷出;
6、疏散指示:火灾时,要跟着消防指示的方向逃生至出口;
7、出口:设置在楼梯门上方,提示进门逃生;
8、楼层指示:当在楼梯间下楼时,楼层指示灯提示当前楼层;
9、消防应急灯:当火灾时,为了防止电气火灾,生活电源会被切断,此时消防应急灯提供照明电源。
这些设备都安装在吊顶,墙面上,且一般都安装在位置显眼处,平时大家可以多注意一下。
送检要求及规定
1、提前两周到市消防支队法制科进行工地情况登记,并领取《验收工程消防产品使用情况一览表》进行填写。
2、消防工程备案的不再送检;只有需要消防审核的消防工程(丙类以下)需要送检。消防工程的施工结果检查,主要依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GB 50242规定: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①施工现场收集齐消防产品及装修材料的型式检测报告、合格证、消防设备及材料的身份铭牌等资料。
②材料抽检时工程的建设方、消防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各主要消防产品生产企业代表到场、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单位(如有)。
③消防局法制科领导到现场抽检材料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将送检材料准备好,对送检材料进行密闭包装加贴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封条上加盖公章,取(抽)及见证人员应当在封条上签名确认,封条应贴在适当部位。
④建设单位应当在样品封样时进行拍照,拍照时应将见证人和样品拍在照片中。 7、填写《消防产品以及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检验告知书》3份及《抽样单》,并将拍好的照片粘贴在《抽样单》背面。
⑤将填写齐全的《消防产品以及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检验告知书》送消防局法制科盖章,盖章后将送检的材料、填写好的《抽样单》、《告知书》送交消防产品及装修材料送检验机构检验。
消防材料是消防工程的基础,需要送检的材料一定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后续消防工程的质量,也能够在必要时候起到免责的作用。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条件: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3.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6.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7.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8.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
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9.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操作维护管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