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又称银行保证书,也属银行信用,是指银行应申请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方开出的,担保申请人一定履行某种义务,并在申请人未能按规定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时,由担保行代其支付一定金额、或作出一定经济赔偿的书面文件。
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另外保险本身存在一个索赔困难的问题,由于保证保险是可以移到二级市场进行主体交易,也就是在甲公司开具的保证保险,有可能需要到乙公司进行索赔流程,还有可能流出海外,目前在福建福州已经出具红头文件明令禁止保证保险代替保函使用。
保函的主体是保函中保证人向受益人所承担责任的条款。其中主要的就是担保金额。担保金额是保证人责任限度,它通常就是受益人的索偿金额。担保金额不一定是具体的金额,也可以是交易金额或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除非保函中有明确规定,担保金额不因义务的部分履行而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