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有效期是外贸企业到银行交单议付的时间,不是以开证行收到单据的时间。在外贸业务中,信用证是比较新颖的一种结算方式,而信用证有效期是作为议付的一个时间,因此需要外贸企业了解,以便有利的进行外贸业务。
银行信用证的概念:
实际是一种银行担保,保证SCL持有人对第三方依据合同所做承诺。
与LC区别:
同:银行以个人信用代替代客户信用,收取手续费(金额0.5%—1%)。
异:“备用”即当客户不履约,银行才承担付款义务
3、备用信用证在企业发债时作用
4、信用证中包含3个基本因素进口开证
远期信用证主要包括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和延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L/C)。
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出口方银行寄来单据时,虽经审单相符,但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远期付款汇票到期日才履行付款承诺的信用证。它是以即期交单、远期付款的交易合同为基础的信用证,其特点是“审单相符,到期付款”。
在国际贸易实际运用中,远期信用证又大体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以开证银行为远期汇票的付款人,一经审单相符承兑远期汇票之后,即对出票人、背书人、持票人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2)商号承兑信用证。以开证申请人(进口商)为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开证行收到跟单汇票审单后送请进口商经审单相符予以承兑,承兑后的跟单汇票仍留存于开证行,俟承兑到期日进口商再付款赎单(3)延期付款信用证。开证行在开证条款中规定“提单日后若干天付款”,或“开证行见单后若干天付款”,一般不要求受益人 (出口商) 开立汇票,即使提交汇票,开证行也不予承兑,因而不易贴现,所以延期付款信用证又称无承兑信用 证。在当代国际贸易中,还是以使用即期信用证为主,以远期信用证为辅,我国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