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四个领域既有共性,也有不同。共性是这些领域都以中小企业居多、这些领域的中小企业大多都面临相同的外部环境和发展条件,而且这四个领域对一家企业或者一项产品(技术)而言,很多时候存在重合。不同在于“专、精、特、新”作为四个发展方向而言,并不完全相同。所谓“专”,其发展方向是要实现专业化生产或者提供专业化服务,对特定的用户、特定的产品和技术领域依赖性非常强。所谓“精”,其发展方向是要精心设计、精心制造、精心服务,打造精品,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这些都需要投入所谓“特”,主要方向是特色化,这个概念较为笼统,因为无论是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者是文化历史特点、地理环境、人群民族特点,这些都更多需要尝试和机遇。“新”的概念更为笼统,基本就是新兴技术和新兴产业的范畴,这些领域通常和高科技密切联系,需要不断创新,才能保持“新”的特征。
专精特新条件的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指标要求(同时具备)
1.连续经营三年以上,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800万元以上。
2.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8%。
3.近两年企业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2.5%以上。
4.企业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专项条件指标要求(申报企业应当至少达到以下4项指标中的任意1项)
1.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注重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能够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配套服务或者能够专业生产成套产品、系列产品、系列零部件,企业从事细分市场时间达到两年以上,近两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70%以上。
2.精细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精细化、采用适合企业的现代管理方式,企业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主导产品、服务通过相关产品认证,企业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标准化体系认证。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特色的产品,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2项以上(含)。
4.创新化。企业具有持续创新的能力,能够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近两年新授权的与主导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须满足以下所列任意一条:发明专利1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项以上:软件著作权6项以上;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