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内,我国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将实行职业资格上岗制度,所有从业人员须获取该资格认证作为必要条件,优胜劣汰。从目前从业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和市场对行业人才的巨大需求来看,可以预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认证必将大行其道,促进整个人力资源产业的大发展。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通知要求,开展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鉴定指导中心的部署,新疆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负责组织我区鉴定考生鉴定考核、考务管理、证书办理以及鉴定等项工作,各统一鉴定报考点负责鉴定考生的报名、辅导培训、鉴定考生的申报资格审察及考务管理等项工作。为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一)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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