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
,两者在性质上有区别。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劳务外包在法律中的定义为“承揽”,即当事人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他方在验收后支付约定的报酬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劳务外包属于经营方式,劳务派遣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工形式。
第二,两者在资质要求上不同。劳动派遣的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必须要有劳务派遣资质。劳务外包的承包单位一般为法人或者其他实体,并非一定要有资质要求。
第三,两者在合同标的上不同。由于劳动派遣单位派遣的是“雇员”,是“劳动力”。因此用工单位通过派遣单位向员工支付工资,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两方约定派遣的员工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是“人”;
劳务外包单位外包的是“工作”,是“业务职能”。因此双方按照成承包单位所完成的工作量、工作成果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是“事”。这个区别也是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重要区别之一,合同上写的是“人”还是“事”,一定要看清楚。
第四,两者在适用范围上不同。劳务派遣中,派遣的员工是临时性质的,起到辅助和代替作用,派遣员工数量不会超过用工单位的10%;劳务外包中,由于发包单位是将部分或全部业务职能交给承包单位,那么承包单位则适用其全部的特定项目,外包员工数量占项目所需用
工数量的全部。
这里需要举一个例子,以银行卡办理为例。如果是劳务派遣,那么就是A银行向B银行派遣部分员工工作,在B银行完成了银行卡办理工作之后,员工就会回到A银行;如果是劳务外包,就是A银行将银行卡办理中的中高端业务部分交给A公司来做,A公司根据A银行的要求招聘所有符合业务办理条件的人员,A公司中全部员工都做银行卡中高端业务。
第五,两者在法律关系上不同。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用工管理关系;劳务外包中,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前存在合同关系
第六,两者在法律适用上不同,根据第三点可知,劳务派遣机构主要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则适用《民法典合同编》。
第七,两者在管理主体上不同。根据第三、四点我们可以看到,在劳务派遣中,派遣的员工必须要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由用工单位直接进行管理与监督;在劳务外包中,发包单位不对员工进行直接管理,由承包单位进行直接管理与监督。
第八,两者的风险责任不同。根据第五点可知,在劳务派遣中,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有合同关系,如果派遣员工产生各种纠纷与事故,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需承担责任;在劳务外包中,发包单位不需承担任何承包单位的员工事故与纠纷责任,而由承包单位直接负责。
劳务报酬如何征纳个人所得税。
1、劳务报酬按次(月)预扣预缴,其基本扣除金额和扣除率为800元和20%,也就是每次(月)劳务报酬低于800元是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而每次(月)超过4000元的20%基本扣除率也享受免征。
2、劳务报酬按次(月)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其劳务报酬所得并入综合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等同时可以享受基本扣除、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即便是纳税人只是取得了劳务报酬,没有取得工资薪金等其他所得,同样可以享受基本扣除、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则降低了纳税人的整体税负。
纳税人执行劳务报酬按次(月)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时,由于劳务报酬在预扣预缴执行的税率和汇算清缴执行不同的税率,以及不同的扣除项目,便出现了有的纳税人汇算清缴后需要退税的情形。
3、如果劳务报酬的取得,不是以个人身份取得,而是以个人独资企业或公司的身份取得,那么其应缴纳的税金也是不同的。
比如,以个人身份取得劳务报酬需要按照综合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以个人独资企业取得劳务报酬,则需要按照生产经营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身份取得的劳务报酬,则需要按照企业经营利润交纳企业所得税。
总之,劳务报酬所得不一定执行的就是20%的税率,其如何交纳,既要考虑实际的所得金额,基本抵扣、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还要考虑取得劳务所得的身份,其不同的身份适用的税率和实际应缴纳的金额也是完全不同的。
钟点派遣注意事项
需要钟点派遣用工形式的行业类型很多,其本质目的都是为了更合理地节约成本。但是钟点派遣也有其缺陷和风险,劳务派遣公司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①了解钟点派遣的工作内容,确定其是合法合规且可采取钟点派遣形式的工作内容。
②详细约定报酬支付事宜,由于钟点派遣一般来说持续时间短,次数相对较少,所以详细约定报酬支付事宜便于及时支付工资。
③被派遣员工的工作质量问题,由于钟点派遣时间短,有些甚至是一次性的,被派遣员工可能没有考核心理负担,这样的心理容易导致工作质量下降,造成用工单位不满,因此,劳务派遣公司要特别注意被派遣员工的能力和素质。
在《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实施新一轮规定后,大量劳务派遣转化为劳务外包,导致派遣外包辨别纠纷较多。今天,我们将简要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
1.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分配给用人单位,然后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的一种用工形式。
主要特点:劳动力的就业和使用是分开的,没有劳动,没有劳动。
众所周知,劳务派遣有很多优点,比如减少繁琐的人事管理事务,降低用人单位的招聘、培训和日常管理成本。派遣机构办理各种手续和相关管理工作,大大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降低了用人单位与员工直接发生劳动纠纷的概率!
劳务派遣就业是一种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辅助或替代工作中实施。
三性用工:
临时工作是指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
辅助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工作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因全日制学习、休假等原因不能工作的岗位。
用工比例:
被派遣职工人数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2.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承包给相关机构,安排人员按照承包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