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知识产权
(1)认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
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
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条件解读:此要件重点在“拥有”和“核心”,企业必须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近三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三年,不含申报当年。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
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
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
品种。
独占许可是指在全球范围内技术接受方对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
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享有五年以上排他的使用权,在此期间内技术供
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
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并在中国
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