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特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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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很好划分出公司的利润分配、债务承担责任,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成立普通行业的合伙企业可以正常注册,‘金融类型’的合伙企业自2018年起就停止办理,目前可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收购金融类型合伙企业经营,以下为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各位企业家可收藏参考,有公司经营上的问题,可以联系小编咨询~~张小彬丶转京牌
成立合伙企业的特征:
1、合伙组织可起字号,字号经登记后,能够以字号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和诉讼活动;
2、合伙团体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一个合伙人的死亡或退伙并不会导致合伙组织的解散;
3、合伙财产是合伙组织的共有财产,并没有完全与其成员的财产相分离,合伙人对于自己的出资并不能直接支配,而是由合伙组织统一管理支配;
4、对外承担责任的相对独立性。对合伙债务首先应由合伙财产清偿。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合伙具有独立性,是既不同于自然人又不同于法人的非法人团体。
注册北京合伙企业流程:
1、公司名称
确定好企业名称,,根据《公司法名称管理规定》公司名称构成需如下: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征+组织形式,建议选择3至5个公司名称,避免公司的字号已经被其他企业注册导致核名失败;
2、合伙企业主要信息
公司注册需要确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合伙人出资比例;
3、公司经营范围
确认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些行业是需要前置审批,营业执照上须要求相关的经营范围,才可能从事、办理相关的业务。例如销售食品行业,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须有销售食品、食品销售、等相关的范围;
4、公司注册地址
需提供公司实际办公地址的证明材料,若没有公司注册地址,可联系小编解决。
希望我的介绍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公司经营上的问题,可以私信联系小编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