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预包装食品清关所需资料如下:
1、发票、装箱单、合同、提单
2、标签平面设计图(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
3、配料百分比、工艺流程及申报要素
4、原产地证
5、厂商出具给经销商的经销授权书(如果在中文标签上注明经销商)
6、卫生证
7、标注营养成分含量,提供官方实验室符合性检验报告(能量 脂肪 蛋白质 钠 碳水化合物 膳食纤维)—首次进口
8、标签上有标注获得奖项、荣誉、认证标志等内容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9、厂商出具的生产日期证明
国内文件:
1、进口食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信息
2、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信息
3、代理进口协议(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不同时,由两者所签订的协议)
4、换单证明、提货证明、商检收货人承诺书、验收报告--有固定格式
5、进口食品清关的报关/报检委托书
6、消费使用单位营业执照(三合一)
7、进口单位、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8、运费发票(成交方式为 EXW、FOB 时需提供)
9、保险费发票(成交方式为 EXW、FOB、CFR 时需提供)
10、上一批次进口食品的境内销售记录
11、确认今年的海关年报是否已提交
二、食品清关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步:配料预审(首次进口要求先提供以上1-4项资料预审,根据产品的配料及工艺流程,初步确认该产品有对应进口的国标及所添加的符合相关规定,再安排进口)
第二步:标签预审(确保标签内容没有误导消费者的信息,规避国内销售时被专业打假盯上的风险)
第三步:确认可以提供齐全符合海关商检要求的清关文件(进口前)
第四步:安排装运(EXW、FOB)
第五步:二程提单补料(货名、毛重、件数、收货人名称)
第六步:货物到港后,提供齐全正确资料,办理商检入境通关单
第七步:办理海关申报、审价、交税、核原产地证、确认是否查验、放行手续
第八步:安排国内运输、送入仓库、抽样送检
第九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检验检疫证明(检验合格即可上市销售,检验不合格则需办理退货或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