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化融合每个地方的条件各不相同。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以深圳为例: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的法人企业、社团组织或事业单位。
2.经工信部、省经信委评定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贯标试点企业已与具备资质的贯标咨询服务机构签订贯标服务协议,已发生贯标费用支出,并已正式启动贯标。
3.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贯标试点企业。
说明:2、3两个条件只需符合其中一个。
(二)其它条件
1.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多头申报。
2.申报单位如存在《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形的,不予资助。
3.贯标试点企业应在全国“贯标工作跟踪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并及时填报和更新贯标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