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法律依据: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 余人员的实施办法》 (国经贸企改 [2002] 第 859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 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分配 [2003] 第 21号);《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 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 [2004] 第 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 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 (国资发分配 [2005] 第 250号); 《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资产处置核销操作指引》 (国资发产权 [2009] 第 7号)
属性:其他审计业务 (法定业务)
内容:针对改制单位改制时点的资产剥离、划入补足、土地使用权的 处置等情况,具体载明改制单位实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补助金、移交社 保机构人员费用、内退人员预留费用的标准和总额,所涉及的人员并与本 企业、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对比情况等予以审计
报告使用者:国资委;改制企业 委托人:改制企业 专业能力胜任要求:熟悉国有企业改制流程和控制;精通与国有企业 改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业务开展情况: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