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是指: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进行高处作业。其特点是在操作者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中的构件吊装,利用吊篮进行外装修,悬挑或悬空梁板、雨棚等特殊部位支拆模板、扎筋、浇砼等项作业都属于悬空作业,由于是在不稳定的条件下施工作业,危险性很大。
建筑物的楼梯口、电梯口及设备安装预留洞口等(在未安装正式栏杆,门窗等围护结构时),还有一些施工需要预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凡是在2.5cm以上,洞口若没有防护时,就有造成作业人员高处坠落的危险;或者若不慎将物体从这些洞口坠落时,还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洞口作业
洞口作业是指:孔、洞口旁边的作业.在水平方向的楼面、屋面、平台等上面短边小于25cm(大于2.5cm)的称为孔,等于或大于25cm称为洞。在垂直于楼面、地面的垂直面上,则高度小于75cm的称为孔,高度等于或大于75cm,宽度大于45cm的均称为洞。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等孔洞边沿上的高处作业都属于洞口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