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保证涉及三个重要的期间:一是决算期间。该期间是确定被担保债权的期间。该期间届满后,债权即特定化,保证人在限额内对特定化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该期间自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在合同约定之日截止。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合同。保证人对通知送达债权人前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二是清偿期间。该期间是保证人清偿债务的期间。额保证涉及多笔债权,各笔债权的到期日不尽相同。额保证合同可以约定统一的清偿期间。该期间一般自决算期间届满之日起算,于迟到期的单笔债权的履行期届满后截止。保证人在该期间内陆续履行保证责任。三是保证期间。该期间是债权人行使索赔权的期间。如保证人未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则债权人有权在该期间内提出索赔。在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形下,如已约定清偿期间,则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未约定清偿期间,则保证期间为决算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需要说明的是,在未约定清偿期间的情形下,保证期间兼有清偿期间的作用,实务中通常约定,额保证合同项下每笔债权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该笔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保函即为保证书,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银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证书,其作用包括凭保函交付货物、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凭保函倒签预借提单等。
商业保函是由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具的。首先担保公司保函和银行保函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承担的责任相同,可以完全互换。区分担保公司保函和银行保函就看该保函是谁出具的,即有相关机构的公章及相关代表人签字或印章。额保证是指保证人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不特定债权,在限额内承担保证责任。额保证合同不是为特定的单笔债权提供个别担保,而是为可能发生的多笔债权提供整体担保,因此其独立于产生单笔债权的基础交易合同。
按照开出主体不同,一般分为商业保函和银行保函。银泰工程担保可以办理商业保函以及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和银行保函主要区别有:1、银行保函是银行信用,商业保函是商业信用。2、银商业保函多用于国际贸易,用于国际担保业务。而商业保函多用于国内公司。3、商业保函对比银行保函资料简单,办理速度快,费用更低。4、商业保函格式条款等更加灵活,银行保函格式相对固定不易修改。5、商业保函可以修改保函开具日期,银行保函不接受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