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10%的款项。履约保函有一 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 定的条件。
由担保人为施工方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施工方履行工程建设合同责任和义务,承包商不履行合同的,业主可要求保证人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偿。履约保函也可以适用于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的履行。一般是在签订合同时要做的事。简而言之是为了防止施工单位或供货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担保的时间往往要贯穿整个项目,比较长。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指担保人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适用客户
1工程承包项目中的承包方;
2物资采购项目中的供货方;
3船舶建造合同中的卖方。
申请条件
1.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从事相应业务的资质(如对外承包资质、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等);
5在我行有授信额度或缴纳足额保证金或提供我行可接受的足额担保
生效条件
通常情况保函应是一开出就生效的,但在实际业务中,我们经常收到有条件生效的保函,例如有的保函以开立银行收到买方预付款或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的书面确认后才正式生效,这样的条件我们是不能接受的。如果买方付款后,由于各种原因(例如卖方未书面确认)保函不能生效,而卖方又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交货义务,那买方就不能凭保函保障自己的利益。保函也就失去其“承担责任"的意义。
预付款保函扣除
当申请人未能向受益人履行合约,则银行将代替申请人向受益人支付预付款,同时,申请人在银行购买的此项服务终止,预付款保函失效。
预付款保函是合同乙方保证自己收入的一种手段,这种保障手段多出现在工程中,为了保障合同双方平等,若有条件,甲方都应该先申请办理预付款保函,目的是为了在项目结束时,如果自己没有能力完成和合同约定的条款,将由银行出面,将甲方事先支付的预付款付给乙方,保证乙方的权益不受损失。当银行履行完此项业务时,预付款保函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