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物油指的是由石油所得精炼液态烃的混合物,主要为饱和的环烷烃与链烷烃混合物,原油经常压和减压分馏、溶剂抽提和脱蜡,加氢精制而得 [1] 。
依据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未经处理或轻度处理矿物油在一类致癌物清单中,矿物油,高精炼在3类致癌物清单中。
矿物油包括轻质、重质燃料油,润滑油,冷却油等矿物性碳氢化合物。矿物油可漂浮于水体表面,影响空气与水体界面氧的交换;也可分散在水中、吸附于悬浮颗粒或以乳化状态存在于水中的油被水中的微生物氧化分解,消耗水中的溶解氧,使水质恶化。 [2]
土壤或地面污染
国内部分地区的土壤污染较为严重,如果土壤被矿物油污染并且超过了一定限量时,就会被食品原料中的某些成分所吸收,从而富集在植物体内。并且收割的植物在晾晒的过程中,也可能被地面上的沥青和滴落在地面上的润滑油等矿物油类物质所污染。
人为加入
尽管我国GB 2760—2014《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矿物油可以作为消泡剂、脱模剂、防黏剂和润滑剂用于发酵工艺、糖果、薯片和豆制品的加工工艺中,但是一些不法商贩为了一己私利,利用国际方法检测矿物油的检出限过高这一疏漏,常常在油脂中掺伪,人为加入矿物油损害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