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EX是法语“Atmosphères EXplosibles”简称,是CE“潜在爆炸环境用的设备及保护系统”(2014/34/EU)防爆指令,该指令适用的设备范围特别大,大致上包括固定的海上平台、石化厂、面粉磨坊以及其他可能存在潜在爆炸性环境的场所适用的设备。
ATEX是欧盟国家强制性防爆指令,凡是用于爆炸性场所的产品和设备进入欧盟市场都必须取得ATEX认证。
电机、电磁阀、执行机构、检测仪表仪器等作为比较常见的防爆电气设备,在进入欧盟市场时是必须通过ATEX指令的防爆认证要求,取得ATEX认证。
那么,这些防爆电气设备在申请ATEX认证时适用哪些产品认证标准呢?
电气设备ATEX认证的产品认证标准:
1、 EN 60079-0 爆炸性环境 第0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2、 EN 60079-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3、 EN 60079-2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正压外壳型“p”保护的设备
4、 EN 60079-5 爆炸性环境 第5部分:由充砂型“q”保护的设备
5、 EN 60079-6 爆炸性环境 第6部分:由油浸型“o”保护的设备
6、 EN 60079-7 爆炸性环境 第7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7、 EN 60079-11爆炸性环境 第11部分:由本质型“i”保护的设备
8、 EN 60079-15 爆炸性环境 第15部分:由无火花型“n”保护的设备
9、 EN 60079-18 爆炸性环境 第18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10、EN 61241-0 可燃性粉尘场合用电气设备 第0部分:一般要求
11、EN 61241-1 可燃性粉尘场合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外壳防护型“tD”
12、EN 61241-4 可燃性粉尘场合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正压型“pD”
13、EN 61241-11可燃性粉尘场合用电气设备 第11部分:本质型“iD”
14、ISO/IEC80079-34 爆炸性环境 第34部分:设备制造商质量保证体系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