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指的是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不成为产品的钢铁废料(如切边、切头等)以及使用后报废的设备、构件中的钢铁材料,成分为钢的叫废钢;成分为生铁的叫废铁,统称废钢。
目前世界每年产生的废钢总量为3~4亿吨,约占钢总产量的45~50%,其中85~90%用作炼钢原料,10~15%用于铸造、炼铁和再生钢材。
对废钢铁质量检验的几点:
冶金企业对废钢铁质量检验有两大难题,一是扣杂质,二是废钢铁定级问题。
一、扣杂质
1在卸废钢场地设立检斤秤,卸车后在验质人员的监督下回皮检斤。
2条件不具备可将卸车时剩余的杂质装在固定的容器中检斤扣量。
废钢铁中禁止混有炸弹炮弹等爆炸性武器弹药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混有两端封闭的管状物、封闭器皿等物品。禁止混有橡胶和塑料制品。
废钢铁中不应有成套的机器设备及结构件 如有,则必须拆解且压碎或压扁成不可复原状 。各种形状的容器罐筒等 应全部从轴向割开。机械部件容器 发动机、齿轮箱等 应清除易燃品和润滑剂的残余物。
废钢铁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有害物质浓度超过GB5085.3中鉴别标准值的有害废物。
废钢处理方法因材质和形状而异。易碎的和形状不规则的大块物料,采用重锤击碎。特厚、特长的大型废钢,用火焰切割器切割成合格尺寸。更大废钢铁块料,则采用爆破法爆碎。厚废钢板和型钢、条钢,采用剪切机进行剪切。废薄板边角料、废钢丝、废汽车壳体等容积比重较小的轻料,用打包机压缩成块体,打捆用作炼钢原料。切削产生的废钢屑除油后,再用压块机压块。混有其他金属的废料,先经破碎,再经磁选,分离出废钢。近年发展出利用液氮在 -50~-100℃的低温下进行破碎的新技术。但废钢与有色金属和其他杂质的分离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使用混杂废钢要限制在一定比例,以免影响钢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