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城市结构。城市结构的识别,除地貌特征外,主要在于对城市道路及建筑群体所形成的不同区域的识别。日光下的城市反馈出的是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信息,城市结构隐于其中,难于分辨。而夜晚将城市中次要的、附属的部分融合在一起,成为黑色的“底”部分,亮化工程的建设则强调了城市中主要的、精髓的部分,成为明亮的“图”的部分,使城市结构凸显出来,易于识别,既有方位感又有层次感和立体感。
维持城市照明基本功能是必要的。城市主要街道要保证亮度,而装饰性灯光则应符合“美”的功能,体现文化修养和文化氛围,同时要考虑城市财力和资源状况,不能由于过度亮化而造成资源的浪费,违反了节能减排的理念和低碳的要求。
为了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在电力使用上不铺张浪费,在亮化工程的发展方向方面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亮化工程要以节能为主。照明要从功能需要出发,装饰性灯光应符合“美”的功能,体现一种文化修养和文化氛围。
(二)避免景观照明无序发展和过度发展。城市亮化工程需要专业人士的参与,需要整体的规划和设计。对于繁华街区的亮化工程需要科学规划,严格执行相关标准。
(三)把夜景照明与城市规划结合起来,根据城市特点制定城市照明发展总体规划,使整个城市夜间照明重点突出、特色明显。一方面要加强光环境管理,进行光环境功能划分;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规范设计标准运行,这才是城市照明的“低碳”之路。
加强对城市亮化工程工作的管理。
管理工作对保持城市亮化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和良好的照明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包括管理的科学化和管理的法制化。同时要利用现代化控制技术进行科学管理,不仅能保证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还能保证经济实用,以取代的效果。城市夜景照明工程建设一定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有限的资金用好,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特色,城市亮化工程只有“亮”的有特色才算是成功的。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规划定位。每个城市都应根据总体规划制定城市亮化专项规划,在专项规划中首先应明确城市总体亮化的原则与特点,再对各个功能区的基本照明指标,如照度、亮度、均匀度、眩光控制要求、色彩控制要求、灯杆灯具控制要求等一一注明。城市亮化是必须的,但是要“亮”的有创新、有特色。